支付产业网会不定期的发布“异常支付机构名单”,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3月份,异常机构只剩下10家,各家情况均有不同,其中第5家中钢银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涉刑案件。
中钢银通原本只拿到了上海市范围内的预付卡牌照,两年后成功增项了互联网支付,直至2022年6月续展被叫停,支付牌照过期至今已三年整。
那这家机构到底牵涉了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呢?
支付产业网独家获悉,中钢银通多名员工涉嫌虚开发票罪被警方采取措施。
法院查实,2017年至2020年间,中钢公司(另案处理)及其法定代表人金某(另案处理)为非法获利,利用中钢公司控制的代理预付卡业务的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由中钢公司员工邓某(另案处理)任中钢公司副总裁并主管业务拓展部,忻某(另案处理)等人任中钢公司业务拓展部大客户销售经理,三人具体负责预付卡的发行与销售。
期间,中钢公司以销售电子虚拟卡预付卡为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中钢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为开票方,先后为上海D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受票公司一定比例的开票费等费用。
经审计,上述期间内,中钢公司以其名义或者其控制的A公司、B公司、C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30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0亿余元。
预付卡行业虚开发票屡见不鲜,比中钢银通虚开金额更多的也有,《付费通虚开32亿元发票:总经理张晨和销售主管均被判刑》。
曾任上海金诚通高管的王某博,也因虚开发票罪被判五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