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昨日发布罚单,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三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55万元。
这三项违法行为是: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这很显然是富友支付反洗钱不力造成的。按照《反洗钱法》,应对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那富友支付这张反洗钱罚单由谁来负责呢?
罚单显示,时任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群对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央行处以罚款8.5万元。
通过公开渠道可以得知,张某群即张轶群,她同时还担任着富友支付的法人代表。
根据支付产业网的统计,因“双罚制”被处罚的支付人足有上百名之多,但多是部门经理或是副总,而董事长级别的屈指可数。
譬如,在同一天也因反洗钱被罚的环迅支付,负责任的就是时任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某海和闫某玲两个人。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反洗钱罚金是500万整,比富友支付多了将近5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