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替用户保管的备付金,已经超过2.7万亿元。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9年末客户备付金约1.53万亿元,2025年末升至2.53万亿元,2026年9月末达到2.73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近八成。其间并非单边增长:2025年1月末曾达3.09万亿元,月末余额波动明显。
据支付产业网从行业人士处了解,目前备付金仍按年化0.35%以季度计息。
这一水平与人民银行2020年下调后的商业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一致。但银行可自主调配超额准备金,支付机构不得自行运用客户备付金,二者的资金属性和经营权限不同。按2.73万亿元静态测算,付息率每提高25个基点,理论年度利息就增加约68亿元。该不该提高?增加的收益又该怎样分?
正方:
不只是补偿成本,更是投资下一代支付
支付机构持续承担反洗钱、反诈、对账、风控和系统安全成本。合理增加收益,有助于支持技术投入,也可能推动支付从一次性“收银台”走向中立、可信的交易执行服务。真实交易很少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预付款、发货、验收、部分履约、争议处理,需要资金在依法授权下完成锁定、分阶段结算、退款、回退等状态转换。支付机构可以协同银行与清算体系,以规则化支付、履约核验和连续结算保障交易,而非自行控制客户资金。如果增量收益能换来更可靠的履约支付能力,是否值得鼓励?反方:
按余额返息,可能奖励资金沉淀
此前报道显示,2019年初支付宝和财付通备付金合计占比曾超过90%。仅以头部两家合计占比80%作情景测算,若新增利息按余额等比例分配,68亿元理论增量中约55亿元对应两家。更重要的是,沉淀越多、收益越高,可能诱发延迟商户结算或扩大余额留存。央行提高付息也有成本:是否有必要以此方式支持行业?第三种观点:
把增量收益与合规、创新挂钩
2019年的0.35%计息安排曾提出,将利息的10%用于行业保障基金。2020年相关征求意见稿还设计了与机构评级挂钩的差异化计提机制。2026年2月实施的新版《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已将备付金、用户权益、系统安全及反洗钱等纳入考评。既然监管能够评估机构表现,未来能否保留基础计息,另从新增可分配收益中设立绩效激励?重点奖励反诈拒赌成效、结算及时性、投诉治理,以及经验证的AI风控和履约支付创新,而不是简单奖励研发支出或资金规模。行业保障基金应继续专用于风险补偿,激励资金须另设透明规则、上限与审计,防止套利。《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已禁止向用户支付与储值余额相关的利息。此次讨论的是机构收益,不是客户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