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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监管上了新手段!中通支付去年领衔“通报批评”!

2026-3-4 07:42 | 来自: 支付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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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从去年开始,“通报批评” 作为全新处罚方式首次落地,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形成监管组合拳,成为过往单一经济处罚外的重要监管补充。

去年共有12 家持有有效支付牌照的机构被处以通报批评(剔除牌照过期、注销等机构),其中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最早被通报批评的机构,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9 日;中通支付有限公司则以 1919.52 万元的罚没总额成为去年通报批评中罚没金额最高的核心典型。
2025 年通报批评的新增,标志着监管正式迈入 “经济惩戒 + 声誉警示” 双轨时代,12 家持牌机构的罚没金额名单及金额是: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68.78 万元)、中通支付有限公司(1919.52 万元)、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50 万元)、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184.33 万元)、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41.13 万元)、福建省瑞特商业支付有限公司(97.14 万元)、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90 万元)、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69.08 万元)、圣亚云鼎支付有限公司(45 万元)、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15 万元)、重庆惠平支付有限公司(10 万元)、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8.5 万元)。
中通支付的罚没金额在 12 家机构中一骑绝尘,较首家被罚的汇聚支付仍高出 750 余万元。2025 年 5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对其中通支付作出处罚,除 1919.52 万元罚没(没收违法所得 1059.62 万元、罚款 834.9 万元)外,同步叠加通报批评。究其原因,该机构存在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未监测支付接口非法转接、未处置可疑交易等十项严重违规,多重违规叠加、风险隐患突出,成为监管重点惩戒对象。
从监管逻辑看,通报批评的推出绝非临时举措。去年受罚机构覆盖 10 个省份,涉及支付账户管理、清算规范、反洗钱等多类违规,显示这一工具已成为全国通行的监管标准。
要知道,去年支付机构的罚单总数近100张,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的并不是很多,有的甚至“双罚”了,都没被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 罚没” 的双重处罚,让首家被罚的汇聚支付与罚没最高的中通支付,均承受了远超过往单一罚款的代价。经济层面,超千万的资金处罚直接削弱两家机构的运营实力,压缩业务扩张与资金周转空间;声誉层面,公开通报将其违规行为公之于众,使其在合作商户、用户及行业内的信任度大幅下滑,品牌形象受损,后续业务拓展与商业合作均受显著影响,打破了 “违规成本可通过后续盈利对冲” 的行业固有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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