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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支付的央行原副行长范一飞被判死缓

2024-10-10 20:00 | 来自: 支付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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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范一飞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范一飞持续敛财长达29年,从1993年起就开始,直至2022年落马。
2022年11月5日,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的范一飞落马,成为二十大后首个被查的中管干部。他1964年出生,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经济硕士。范一飞自1982年起在建行系统工作了20多年,曾任建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建行总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2000年,36岁的范一飞任建行行长助理,2004年任建行党委委员,2005年出任副行长。
2010年,范一飞调任中投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成为当时央行最年轻的一位行领导。
法院审理查明,范一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
法院认为,范一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范一飞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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