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近日公布一则刑事判决书,一名支付机构员工在一起诈骗案中充当了内鬼。
这个诈骗手法倒是很简单。
主犯注册了一堆皮包公司,组织了一伙人,开发了好多个“贷款”APP,到处推广。有网络贷款需求的被害人看到后,误以为是贷款软件而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并按照软件的诱导进行操作,被扣取81元至297.8元不等的钱款,被害人被扣款后发现软件无贷款功能。
骗取手段确实很低级,但饶是如此,案发时已经有32万多人上当,被骗资金高达1.6亿元。
APP想要成功扣款,离不开支付通道,申请支付通道就少不了要和支付机构打交道。
于是,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特约商户的员工王某就成了其中的一环(共有三家机构提供支付通道,但另两家无人成为被告)。
众所周知,这样骗人的APP的投诉率肯定是非常高的。
王某明知这些皮包公司开发设计的APP存在投诉率高等问题,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诈骗提供服务,主犯为感谢王某提供的帮助,多次送给王某贿赂款。
王某供述,对方一两周左右给他送现金,一共30多万,他给公司的风控主管沈某某10万左右,给同事肖某5-6万,剩下的20多万放在其办公室箱子里了。
最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而王某获刑6个月,罚金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提到,王某2006年时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