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可以发送分享哦!

找更多的资料吗?点我立即搜索!!
查看: 14314|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预付卡管理办法》第20、21条-与特约商户合作的渠道是否有矛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12:0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第20条规定:发卡机构自行拓展、签约和管理的特约商户数不少于该预付卡全部受理商户数的70%
第21条规定:预付卡只能在本发卡机构参与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使用。

想请教各位前辈:
1、受理机构是什么?
2、前两条规定是否矛盾?如果预付卡只能在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使用,那不就应该是100%吗,为何会有第20条的70%?
3、是否可认为发卡机构可与某资源丰富的第三方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该第三方公司之前已与许多特约商户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在这些特约商户里布放POS机进行交易呢?

谢谢谢谢!!
21
发表于 2013-2-26 15:03: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支持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2-26 11:56:47 | 只看该作者
顶 就是买不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3-1-16 09:04:11 | 只看该作者
恩  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2:06:11 | 只看该作者
壮壮V 发表于 2012-12-28 11:42
1.第三方机构分为预付卡发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就是A公司的机器可以受理B公司发行的卡,那A就是受理机构; ...

明白了!谢谢前辈!那其实我们发卡机构就不能与其他有资源的非发卡、非受理机构的普通公司合作建立商户合作模式了吧?除非是我们与商户直接签合作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1-4 11:51:01 | 只看该作者
nothing2006 发表于 2012-12-26 13:39
那有些机构拿的是受理牌照,那所有商家都需要去拿受理牌照吗?

拿的受理拍照的,不能发行预付卡,但能为预付卡发行公司布放机具等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1-4 11:49:01 | 只看该作者
受理机构是布放POS机的一方,大家可以把它理解为类似银行卡受理的收单机构,EG:银商资讯即受理机构,它为预付卡公司提供前台POS布放,后台提供数据支持,而预付卡公司只要负责发卡即可,其实就像是外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12-28 11:42:47 | 只看该作者
1.第三方机构分为预付卡发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就是A公司的机器可以受理B公司发行的卡,那A就是受理机构;
2.第20、21不矛盾;B是某发卡机构,A是第三方受理公司,A、B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那么B公司发行的卡可在AB公司的所有合作商户处消费,但是B公司自有特约商户不得低于70%。
不知道这样解释,是否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12-27 08:57:26 | 只看该作者
nothing2006 发表于 2012-12-26 13:04
非常感谢!我知道发行机构是发放预付卡的机构,那受理机构是什么?那些特约商户吗?

受理机构是进行特约商户拓展、审批、签约、布放受理终端以及预付卡交易处理和监测检查等系列业务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12-26 15:44:22 | 只看该作者
nothing2006 发表于 2012-12-26 13:39
那有些机构拿的是受理牌照,那所有商家都需要去拿受理牌照吗?

总机构只需要有受理牌照就行,分支机构可以通过总公司授权等方式合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支付产业网   |   京ICP备17067647号-3   |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