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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新下发的10号文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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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09:2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个人觉得这是开倒车啊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方面,“10号文”要求首先银行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的账户关联、业务类型、交易限额等,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在客户提出申请且通过身份验证和辨别后,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至于限额是多少、临时期限有多长,由银行自己决定。” 客户的交易限额由银行来决定?还搞什么临时期限,完全成了信用卡了啊。


12
发表于 2014-5-8 17:40:57 | 只看该作者
目前影响最大的是第三条: 主要是针对快捷业务,首次签约的客户既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页面进行身份识别认证,也要跳转至银行的页面进行身份识别验证。这样会造成很多客户丢失的,但是这条和以前的86号文件没有啥区别,就是强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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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8 15:38: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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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4 18:55:47 | 只看该作者
wj2000 发表于 2014-4-25 15:50
还没看到全文,不过定规矩是好事!之前太乱了。

但是市场的主流还是套码,现在在深圳地区很多的商家都只要低费率的,按正规行业的费率来做,商家根本就不理睬,就是被那些业务员给弄乱的。现在整改也没整出个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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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4-29 18:01:43 | 只看该作者
javalga 发表于 2014-4-23 10:00
刚看新闻,开个快捷支付还要去银行柜台,这第三方咋活呢,最不愿意去柜台的就是用户了

第三方其实一样活,只是活得麻烦,这还没有动第三方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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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4-28 16:16:26 | 只看该作者
前些天看完全文,这几天又看了不少分析,10号文件再很多要求上确实多了不少,硬性条件的要求以前没这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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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4-25 15:50:42 | 只看该作者
还没看到全文,不过定规矩是好事!之前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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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4-24 11:54:30 | 只看该作者
javalga 发表于 2014-4-23 10:00
刚看新闻,开个快捷支付还要去银行柜台,这第三方咋活呢,最不愿意去柜台的就是用户了

再回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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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23 10:48:55 | 只看该作者
javalga 发表于 2014-4-23 10:00
刚看新闻,开个快捷支付还要去银行柜台,这第三方咋活呢,最不愿意去柜台的就是用户了

真的假的啊?要是真的也太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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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0:00:04 | 只看该作者
刚看新闻,开个快捷支付还要去银行柜台,这第三方咋活呢,最不愿意去柜台的就是用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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