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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1月18日人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磁条预付卡和电子现金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实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行磁条预付卡和非实名单电子现金。
再看06年的《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当时国家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行为也予以紧急叫停。
而此次《通知》的发布,好像将一直未上台面的银行系预付卡推上了政策“断头台”。深入思考其中原委,不难发现,在同样竞技场的同一比赛中,国家对“裁判员”与“运动员”的监管和期望已逐渐清晰明了。
光大的“阳光旅行储值卡”,深发展的“公益预付卡”,现都已停发。是否都因为此次《通知》的原因才停发?好像有的银行系预付卡在此次《通知》公布之前就已停发。光大预付卡和深发展预付卡,从产品本质上来看,就是银行作为发行主体的,走银联收单通道的,不记名的预付消费卡。从这个层面看待产品,再结合国家政策指挥棒,就能理解,此类产品的退市,只是迟早之事。
但让人觉得谨慎过头的是,有些非银行发行的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为合法合规的第三方机构),原本与的银行合作前景一片明朗,并且也已开展深度合作有段时间,市场反应也尚算不错,而且从产品创新角度来看也不失为行业一个代表案例......然而可惜的是,这种预付卡居然也停发了。原因何在?据合作银行的人说,就因为此次的《通知》。还是从产品本质来看,此产品的发行主体根本不是该银行,发行系统也几乎完全采用第三方公司的,商户资源更是全部属于发行公司......只不过,它是放在银行网点销售而已。又不是银行直接发行,更非借第三方公司牌照间接发行,它只是看上去像银行系预付卡而已,但事实上,它不是!它是第三方发卡机构“借鸡生蛋”的创新尝试。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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