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宝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支付宝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乙方用户可在本协议签署并履行后通过乙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 支付宝账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宝”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乙方用户)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乙方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乙方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www.alipay.com)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
)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支付宝交易流量:指根据甲方软件系统所统计的含“用户识别代码”的乙方及乙方用户通过“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所发生的“支付宝服务”的全部交易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