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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管藏巨大市场“真空” 网贷行业合规或三方支付公司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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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5: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8月密集出台网贷法规,正在层层剥去网贷莽荒。纳入监管视野的网贷行业,在趋于严管之下,也必须迎合合规趋势,逼发前进的创新之路以获得生存机会。
  莽荒不可持续。由上一年发布的到今年正式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可以看出,合规才是正道。
  仅仅在8月,央行、银监会及互金协会就先后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个体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法规文件。
  其中《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规定,“与P2P平台进行存管对接的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监管不仅要求银行与平台之间直接进行账户托管和资金托管,而且还有两个高门槛的约束条件:1)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2)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目前几乎没有网贷平台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地方监管部门之前也明确说要等到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才正式考虑怎么操作。另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的实行许可制度,非经营性的实行备案制度。ICP备案一般平台都有,但是ICP证书,地区差异较大,像上海等地,网贷平台现阶段暂时无法申请ICP证书,而像北京、杭州等地,则较容易申请。

  在网贷行业耕耘3年的某宝公司运营总监认为,如果行业再不走向合规化,各种乱象只会让行业走向死亡。
  合规的主旋律不仅仅面向网贷平台,同时对存管人及存管银行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例如需要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要具备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以及必须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等。
  不得不说的是,虽然监管层已经打消了银行做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主要顾虑,银行不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提供增信、不兜底风险。但是国内同时具备虚拟账户开设管理、跨行清算支付的银行并不多。这不仅涉及到银行内部的业务合规,还牵涉到银行IT系统的开发。目前国内具备能力且已涉足的银行寥寥可数,民生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20余家银行,且覆盖的P2P数量仅百余家。
  外界此时惊呼,银行存管模式将抢占中金支付、汇付天下、富友支付等多家推行的联合存管模式,存在难点。
  网贷托管业务只占银行总托管的小份额,因此,银行不可能短时间内为网贷托管做全方位的定制化托管方案与技术方案。网贷交易存在小额高频等特点,这本身就对银行的系统和管理提出了挑战。
  我们不妨开下脑洞,互金行业的创新动力在合规大潮中仍不会熄火。没有IT系统和管理能力的银行,与合规要求下的P2P平台,仍需要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平台牵线搭桥。P2P平台们可能会联合在一起,与银行协商较合理的存管费率。同时缺乏IT系统和管理能力的银行,则会联合第三方支付公司,由汇付天下这类公司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管理咨询服务。汇付天下、富友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不能再直接站在台前转入幕后罢了。但这一幕后转身,换来的缺失上千家农村商业银行,上千家城商行的巨大市场,而原来这一块市场银行和P2P两方都无动力推进。从阴谋论的角度讲,第三方支付公司用被监管黑自己的方式,悄悄借力打开更大的市场。
  据了解,汇付天下一直遵循法律法规办事,先后推出的“水电煤”基础服务及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理财家”解决方案等服务都为行业提供了监管政策依据,并为行业的合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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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2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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