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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首的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业界人士也纷纷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银盛支付董事长李鲁昨日在和讯网举办的一档金融行业高端对话节目中对《指导意见》所提到的第三方支付作出了见解。
“除了支付本身的资金归集和分配的产品外,也做了一些类似存管服务。”李鲁表示,《意见》本身意向性由银行来做这个事情,但并没有具体的说第三方不能做这个事情,“就我们本身来说,我们希望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存管、托管服务。”
《意见》里相关支付的内容很少,李鲁有点遗憾地表示,关于支付,银盛金融集团可以为公司和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服务。“从目前人民银行对我们的监管来看,我们的资金纳入银行的监管范畴,即便我们做互联网金融托管,所有在体系内的资金被存款在人民银行的监管账户里,从目前操作情况来看,还是可以起到主管部门要求的风险管理的要求。从这个层面来看,我们希望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延续为互联网公司提供托管服务,把我们纳入范围。”
银盛支付一直以来服务于小微商户,除了线下收单,还做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以及银盛通日前还上线了服务,其银盛贷P2P平台也是商户间的信息流动,可以帮助有资金需求的小微商户解决资金问题,事实上是在落实助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指导意见。
李鲁进一步表示,第三方做存管有优势,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都找第三方做存管,因为第三方覆盖面跟银行不一样,银行是单对单的,“工行是工行的业务,农行是农行的业务,第三方合作,可以同时解决农行、工行的问题,这是第三方生存的基础。”
“存管不一定要银行来做”,第三方可以做存管,但他要受人民银行监管。李鲁认为,存管比托管的责任小一点,托管的概念最早出现在基金行业,对基金公司发放基金时,一定要纳入银行的托管范畴,存管和托管还是有区别的,托管基本上是一种委托管理,是一种委托责任,存管是表下的东西,在账户的范围内的责任。托管,在资金的流动上有要求。存管,托管,监管都不一样。银行对第三方的要求是监管,这个监管比托管还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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