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
文件格式: |
pdf |
文件页数: |
16 |
文件语言: |
中文 |
文件原作者: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
成文时间: |
2013年3月 |
摘要或目录: |
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的行业自律管理活动。
自律监督检查工作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协会应简历非现场检查信息报送制度。发现会员单位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应及时发出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进行更正或补充,会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地更正准确或补充完整。
被检查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行业自律规定,经营行为良好的,协会可以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表扬。
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或自律约定情况的,协会可以采取下列惩戒措施:(一)约见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二)强制性培训教育;(三)发出自律警示函;(四)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六)其他惩戒措施。 |
文件截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