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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能稍微有一点点复杂。这个要看用户的这一笔网上支付,进行了是什么操作:
1、直接消费。个人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在电子商城购买了商品,那么这笔钱就作为银行一笔待清算资金记录,从个人用户的银行账户记录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备付金账户\备付金结算账户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这一笔收入记录为一笔向电子商城的待结算收单收入,并扣除其中的收单手续费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电子商城,也就是其商户进行结算;
2、充值。个人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账户进行了账户的充值,然后进行消费。那么这笔钱同样是作为一笔银行的待结算资金记录,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这笔资金作为“个人用户”的备付金记录;个人用户使用充值后的账户余额进行消费的时候,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这笔资金从“个人用户”备付金记录中减除,而在“收单商户”的备付金记录中做相应增加,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商户结算,在备付金记录中减除;
大致的情况如此,还请高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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