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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出现的没有牌照的公司也在大量铺设pos终端”,这类公司叫做“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接受银联卡收单机构委托,为银联卡收单机构提供银联卡收单非核心业务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收单非核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拓展与服务、终端布放与维护、交易接入等。见《银联卡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6月)》
说白了: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是帮着收单机构跑腿的;而收单机构,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拥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另外,非金融机构做收单业务,7:2:1中的2部分,它也不能通吃,而是要吐出来大部分给相应的收单金融机构的。假设,消费者刷工行卡,刷1000元买个平板电脑,商户的交行账户上只能收到995元钱;其余5元,被工行收取3.5元,银联收去0.5元,交行收去1元。若第三方支付机构挤进来,则与交行分这个1元钱。 |
那我的问题: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比如注册资金,以及规模等等!
是否这样做,就不算违法?
比如一家做pos终端布放的公司(无线下收单牌照),他们走建行的结算通道,按照上面的意思就是定义为“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就是说他并不违反没有线下支付牌照而违法?再者: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违法,也就是可以长期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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