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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局关于单用途预付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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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3:3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25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四川省国税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公告就购物卡、提货卡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增值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预付卡,增值税根据纳税人业务的不同情况而分别处理;纳税人销售单用途预付卡时不能确定实际交易货物项目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规定从10月1日起施行。

呵呵~~以后商场发卡也有大麻烦了!
2楼
发表于 2012-10-17 09:48:47 | 只看该作者
北京也有公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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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12-11-26 08:49:1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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