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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8-21
实施日期:2009-08-2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大连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确保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其反洗钱工作职责相适应,现将《大连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管理指引(试行)》(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金融机构新增反洗钱从业人员,应符合《大连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管理指引(试行)》相应条件,并需到我中心支行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二、今年下半年,我中心支行将对金融机构现有的反洗钱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与考试,考试不合格且未通过补考者,建议相关金融机构调整其反洗钱岗位。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证书》由我中心支行统一印制,并下发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须在人员基本信息页的照片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正式使用。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支行反洗钱处联系。
附件:大连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管理指引(试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