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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文件格式: |
pdf |
文件页数: |
16 |
文件语言: |
中文 |
文件原作者: |
商务部 |
成文时间: |
2011年11月23日 |
摘要或目录: |
中国网11月23日讯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商务部今日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重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未按规定变更、注销的,由所在地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文件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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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备案登记
第三章 发行与服务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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