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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电子商务和智能手机发展的黄金十年,第三方支付从最初充当银行金融网络系统和互联网之间的接口的网关模式,完成了向增值空间更大的账户模式转变的进程。第三方支付由于迅猛的发展势头,引来了监管层的注意。
被称为最严厉监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有人猜测主要原因在于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已形成金融集团模式,“银行化”色彩明显。第三支付或将回到原点,充当支付通道的角色。
从银行的搬运工到管道化银行
仅仅用了四年的时间,第三方支付已然将自己从最初“银行资金搬运工”扩张到“将银行逼迫成自己的交易管道”。
四年前,央行首次向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银盛支付等2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获得认可;四年后,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已经多达270余家,交易规模超过20万亿元。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374.22亿笔,金额24.7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3.43%和137.6%。
“在最初,第三方支付最早是作为传统银行的补充,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途径。有些客户会出于方便支付的考虑,在第三方支付账户沉淀部分资金。”一位国有银行网络银行部的负责人回忆道,随着大量资金被沉淀在支付工具中,第三方支付开始不仅仅满足于支付功能,其中,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是典型的除支付功能以外的延伸。
银盛支付认为,央行之所以起草《征求意见稿》,目的就是让支付机构回归支付通道,第三方支付机构本来定义是个搬运工,但如今在这“得用户者得天下”的互联网时代,各大互联网企业纷纷砸钱培养用户,大多数用户和应用场景都握在互联网公司手上,而支付账户是用户最核心、使用频率最高的账户,因此第三方支付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最严厉监管让支付行业回归初衷
对于最严厉监管的出现,分析人士纷纷表示,监管层希望第三方支付回归支付本身,有分析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实质上积极巩固了银行体系在金融行业中坚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励支付机构大力开展通道业务。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三方支付账户分成了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此外,央行对网上支付金额、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开立、交易限额、客户认证、信息安全等问题都进行了限制。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这意味着单笔200元以上的支付必须通过银行网银,这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有很大的影响。”银盛支付表示。。银盛支付的线下POS机收单已有一定的规模了,近年来正积极布局移动支付市场,此次《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强调第三方支付的“中介性”,这将会影响着银盛支付未来的市场布局,但第三方支付的法规逐条出台,使得像银盛支付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了“有法可依”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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