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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机构去“银行化” 行业将迎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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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3:5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31日,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部委在7月18号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发布第一条跟第三方支付相关的细则,《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各方热议。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拟通过支付限额、业务范围等多项规定,引导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进一步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但也有不同声音表示,《办法》中关于用户开户验证、余额限制的条款会对用户转账、网上理财等功能产生很大影响,牺牲部分用户体验。可以肯定的是,《办法》对未来网络支付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各方博弈将进一步升级。

纵观整个《办法》,多项条款将对现有网络支付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市场对于《办法》中网络支付限额的规定关注程度最高。《办法》中规定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五千,虽然这条规定被许多网友误解,央行后来发表称其该条规定是误读,限额付款只是针对于“余额付款”而不是所有的网络付款,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则不受限额,但第三方支付还是受到了大大的挑战。
作为支付媒介,第三方支付最初被定义为满足人们进行商品交易的需求的工具,近十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崛起,第三方支付也风生水起,其充当的角色不当只是“支付通道”的角色,像支付宝这样大的支付机构已经扮演类似央行的清算职能。银盛支付表示,现在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也不单只是收取服务费这么简单,第三方机构已经在勾画未来的蓝图,即获取大量客户资料和交易行为信用记录,为数据服务和征信盈利提供了可能。例如银盛金融集团布局第三方支付、通信业务,在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网贷等业务等金融服务。
银盛支付认为,虽然央行只是针对余额支付作限制,但实际上是希望支付机构回归小额支付的范畴去,把大额支付留给银行去做,这对客户体验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对有互联网账户体系的支付机构影响较大。从监管的角度而言,其更多考虑的是对金融风险的把控,而从互联网机构的角度而言,其更多是出于对自身业务的创新和扩张的考量。此次监管方案一出,第三方支付格局将进行一番革新,《办法》的公布必将引发监管和支付机构之间的博弈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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