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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卡机构是否可以为其发行的不同预付卡提供置换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c99    时间: 2013-3-24 15:10
标题: 发卡机构是否可以为其发行的不同预付卡提供置换服务?
发卡机构是否可以为其发行的不同预付卡提供置换服务?
即同一发卡机构发行的不同预付卡之间能否置换,而且该置换是由持卡人发出置换申请,发卡机构完成置换的...
作者: 阿建    时间: 2013-3-24 20:44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soso_e133:}
作者: minbug    时间: 2013-3-25 09:07
学习中.
作者: yangyoutong    时间: 2013-3-25 09:45
理论上不可以

作者: limbo    时间: 2013-3-25 11:25
我的看法是不可以。因为发卡机构和不同的商家结算时可能返点不同,所以不同预付卡之间不能进行完全等价置换。当然如果发卡机构不嫌麻烦也是可以做的,这个主要看发卡机构的营销策略了。
作者: iamcc99    时间: 2013-3-25 11:54
limbo 发表于 2013-3-25 11:25
我的看法是不可以。因为发卡机构和不同的商家结算时可能返点不同,所以不同预付卡之间不能进行完全等价置换 ...

获得了支持。多谢!
作者: th_scbj    时间: 2013-3-25 14:03
利益点在哪儿?

是否可以等价置换?


作者: kutin    时间: 2013-3-25 14:34
双方愿意的话 当然可以置换
作者: 莫名其妙    时间: 2013-3-26 14:04
可以的,只要是同一家发卡机构发行的卡片,持卡人有需求是可以进行置换的。
理由:由于持卡人消费没有完成,故在同一家发卡机构内进行转换是可以的,并不违反现行规定,但是如果是需要在不同发卡机构的卡片间进行置换就违反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另:不清楚楼主为什么这么问?主要是没明白不同的卡片是指卡品牌?还是不同的受理商家?如果都是金额型产品,只需要进行卡卡转账就可以了,但要满足实名制购卡中的金额限制,如果是发型的非金额型产品,例如某一产品提货券等,这个是可以打擦边球的,可以认定为非预付卡业务,这样就不受预付卡监管,是否能置换就看发卡机构是否愿意提供该项服务而已。
作者: 春哥    时间: 2013-3-26 15:54
可以的。自己的卡,设置不同的兑换比率就行了。这是不错的模式。
作者: linzi2000    时间: 2013-3-27 12:16
这个置换的目的是将将单预付卡变成通卡,呵呵
作者: allenzxyqk    时间: 2013-4-2 13:10

作者: minszhao    时间: 2013-4-2 17:54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很明确,不行的。

作者: double0510    时间: 2013-4-3 17:54
学习了
作者: justinchen101    时间: 2013-4-8 00:04
应该可以
作者: iamcc99    时间: 2013-4-8 16:52
minszhao 发表于 2013-4-2 17:54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很明确,不行的。

第二十九条 预付卡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是“非本发卡机构”的不可以哦~木有说“同一发卡机构”可以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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