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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物中心和预付卡发卡机构共同发卡的话后者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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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usique
时间:
2012-10-18 21:07
标题:
购物中心和预付卡发卡机构共同发卡的话后者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购物中心与预付卡发卡机构共同发卡单用途卡,对于后者,这种合作有什么好处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作者:
yay1980
时间:
2012-10-19 08:24
可以收取服务费 需要注意相关政策
作者:
Tree
时间:
2012-10-19 09:09
(1)提高品牌知名度 (2)收取相关的费用
作者:
qichao19
时间:
2012-10-19 09:10
增加使用量,扩大用户粘度
作者:
283659887
时间:
2012-10-19 09:14
可以开展金融业务嘛,我们就在做,利润很不错哦
作者:
君联洪脉
时间:
2012-10-19 10:52
收取服务费,提供风险控制
作者:
lejiankun
时间:
2012-10-19 11:17
应该是用来规避未取得预付卡牌照的问题
作者:
oyhyahoo
时间:
2012-10-19 18:04
如果购物中心与预付卡发卡机构是同一法人,就没有牌照问题;如同不是则这种卡就不是单用途卡的概念了,是属于联名卡,只是使用上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单用途使用,发卡机构需要有牌照。
合作对双方都有好处,对于发卡机构来说,相比其他的卡就多了不需要缴纳或少缴纳入场费、推广费等合作费用这一项好处
作者:
alex671
时间:
2012-10-21 11:3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czh105142019
时间:
2012-10-21 17:55
首先楼主的问题表示的不够明确,主要是在于该发行的单用途卡的资金沉淀在哪一方?如果该单用途预付卡与一般预付卡一样(资金、结算方式),只是使用场景单一的话,那对于预付卡公司来说好处在于:沉淀资金利息,刷卡手续费(最直观的),另外,借购物中心之势,提高知名度,潜在增加持卡用户群及有影响力的商户。
作者:
czh105142019
时间:
2012-10-21 17:55
如果合作单就类似与只是提供预付卡系统,那么可能短期的利益在于:系统租赁费,服务费;此外可能就是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以及与购物中心的合作,为后期自身发行预付卡攻克该购物中心去除障碍!
作者:
czh105142019
时间:
2012-10-21 20:55
首先楼主的问题表示的不够明确,主要是在于该发行的单用途卡的资金沉淀在哪一方?如果该单用途预付卡与一般预付卡一样(资金、结算方式),只是使用场景单一的话,那对于预付卡公司来说好处在于:沉淀资金利息,刷卡手续费(最直观的),另外,借购物中心之势,提高知名度,潜在增加持卡用户群及有影响力的商户。如果合作单就类似与只是提供预付卡系统,那么可能短期的利益在于:系统租赁费,服务费;此外可能就是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以及与购物中心的合作,为后期自身发行预付卡攻克该购物中心去除障碍!
作者:
wookj
时间:
2012-10-22 00:40
合作好处:1、提高卡的知名度 2、增加持卡会员的消费点 3、购物中心都是实体店,借助他们给自己本身增加知名度,特别是和一些大的购物中心。4、赚取佣金与服务费用
注意点:1、客户发票的谁提供 2、相关的佣金与服务费用的在合同上要明确。3、如果发记名卡的要收取客户的身份证等信息。4、做好终端维护
作者:
wookj
时间:
2012-10-22 00:41
合作好处:1、提高卡的知名度 2、增加持卡会员的消费点 3、购物中心都是实体店,借助他们给自己本身增加知名度,特别是和一些大的购物中心。4、赚取佣金与服务费用
注意点:1、客户发票的谁提供 2、相关的佣金与服务费用的在合同上要明确。3、如果发记名卡的要收取客户的身份证等信息。4、做好终端维护
作者:
panyus
时间:
2012-10-22 13:40
支付公司只能作技术外包。否则单用途卡要重新报商务部门审批。
预付卡一定是多用途卡,才归人行管。
作者:
kikicoco
时间:
2012-10-22 14:24
好处不明显……
作者:
fuwulou123
时间:
2012-10-22 14:39
木有好处
作者:
matchlessma
时间:
2012-10-23 10:21
1、收手续费。
2、相当于借别人的渠道给自己推广品牌。
3、得到一部分可用于投资的资金,相当于无偿贷款。(很多卡都是用来送礼的,或者发福利。但是这些卡的持卡人不一定立刻消费完毕。所以其实日常运营只需要拿出一部分流动资金来应对结算就可以,其他的用于他用)
4、多用途预付卡,联合发卡还可以增加原有客户的粘性,提升客户体验。
作者:
紫砂壶
时间:
2012-10-31 15:38
应该是发卡机构提供给购物中心发卡指导和平台,发卡机构一次性收取购物中心平台费或者按照发卡量提成。
作者:
夕雾
时间:
2012-10-31 18:45
目前这种合作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
作者:
fenghubiao8088
时间:
2012-11-1 09:07
1、收取服务费 2、提高知名度 3、利润创收
作者:
wangyigu
时间:
2012-11-1 15:45
这样的合作对于预付卡发卡机构是违规的吧,预付卡发卡机构发多用途预付卡受人民银行监管,商场发单用途预付卡受商务厅监管,不可以联合发卡吧,别搞得钱没挣到多少,牌子被吊销了就得不偿失了,最好看看9.28颁布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2号令吧
作者:
zliner
时间:
2012-11-3 14:40
对于刚进入行业的预付卡平台来说能提高知名度,手续费这块利润并不是最大的。
作者:
allenzxyqk
时间:
2013-4-2 17:31
作者:
minbug
时间:
2013-4-3 08:53
呵,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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