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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支持央行科技司提出移动支付标准五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htczs    时间: 2012-8-3 16:56
标题: 是否支持央行科技司提出移动支付标准五原则?
内容: 中国支付网昨日发表央行科技司司长的文章:《央行科技司:移动支付标准的五个原则》。对近日各方面因移动支付标准报批稿弃用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保护境外落后技术,违背中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被指责为卖国标准,作了掩饰和说明。
文章指出:“移动支付应该是在现有金融技术环境下的继承式发展,而不是颠覆性重建”,“移动支付标准应兼容现有金融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复用金融IC卡网络、系统和终端资源,充分发挥银行卡受理网络与移动通信网络资源整合的优势”。这说得非常的好!有沿袭,还要有发展。可事实上央行和银联要的只是完全的沿袭旧的标准体系,而否定更加先进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要沿袭,却不允许发展,不允许自主创新。即使这个创新只是在移动支付的最终端处,在技术上兼容了一个对未来物联网社会更有前景的传输通道而已;即使这个创新对金融现有的标准体系、网络、系统乃至于终端资源均没有太大的影响。我们的央行和银联为什么就要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而加以否定呢?!我们的无线通信体系,20年时间已经从模拟电话走到数字电话,再到2G、3G、4G经历了5代的发展,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的手机都要兼容从2G、3G甚至4G的多模多频段功能。而移动支付从NFC技术推广实施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10年后,我们自主创新发明了更先进、更方便、更实用、更有未来的技术,为什么就不能容忍在老的,推广不动的NFC技术边上兼容一个2.4G的通道呢?而我们的自主创新最后还有可能自己的政府扼杀。我们呼唤科技创新,更要呼唤推广和扶持创新的机制。否则,我们的行业如何发展进步?难道我们真会像那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说的“创新的不会是先驱,却常常成为先烈”?!由此看来,中央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确是非常的必要和及时。
对于金融支付,安全性的确是非常重要。可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2.4G RF-SIM卡移动支付技术就比NFC技术安全性差。自主创新的2.4G技术在经过了上海世博会,和上海、重庆、湖南、深圳等地的足够规模的试商用后,从11年6月份在深圳推出手机深圳通正式规模化商用,用户数已达70余万人,每天还以2—3000人数增加,用户活跃度达到85%左右,使用范围包括公交、地铁、加油站、停车场、借书、小额购物等,用户使用踊跃,体验良好,受到市场好评,为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近场移动支付城市。在规模商用以后,到目前为止没有不安全记录的情况下为什么我们要人为的怀疑他不安全了呢?日本人在推广使用其NFC技术时,其安全性论证应远不如我国目前自有的2.4G RF-SIM技术。当时,日本人为推自有技术怎么就敢用其时并不成熟的NFC技术呢?我们呼唤科技创新,更要呼唤推广和扶持创新的机制!
央行和银联还是很懂政治的。文章中专门提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标准化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所以,在移动支付国家标准报批稿中专门“积极尝试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国产密码算法”。这完全是用以掩饰其打压自主创新丑恶行径的遮羞布。全球不要说哪个国家,就是哪个企业、哪个公司又会去用人家的加密技术呢?!这就是银联对自主创新的扶持?!
当然媚洋者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实现与国际标准有效衔接”。NFC移动支付技术在欧美推行了10年也没能推广开来,到现在苹果公司也没敢在其下一代苹果产品中集成NFC技术,我们的官僚们准备去和谁衔接?况且,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市场,在这个全球刚刚起步、未来潜力巨大的行业,我们为什么要放弃行业标准话语权,去与所谓的“国际标准”接轨,让全行业去给境外财团交巨额的专利费?!而且,我们还有更加先进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就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所信息中心主任王立建所说:“我们总不能一个应用,一个市场,把他推广以后,这个市场和应用,就成了给国外利益团体交专利费的这样一个根源,我觉得不是我们的初衷。”
目前国标委正在对移动支付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查,希望国标委遵循总书记和总理在科技创新大会上的精神,为弘扬和扶持先进的科技创新技术把好关!不要让我们自己的国家标准,成为我们向境外财团交专利费的保护伞,成为出卖国家利益的帮凶!

建议: 希望国标委遵循总书记和总理在科技创新大会上的精神,为弘扬和扶持先进的科技创新技术把好关!

移动支付标准将会是未来物联网的一个重要基础标准,在全世界几乎同时起步的情况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市场,应该抢占先机,力推先进的2.4G自主知识产权标准成为国家标准,进而成为重要的国际标准之一。
在国内即使要推进国际NFC技术,至少也不能打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发展应用。如果要推行双标准,也必须同步推进,市场选择,要给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公平竞争的机会。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8-3 18:55
"移动支付应该是在现有金融技术环境下的继承式发展"----移动采用13.56和2.4技术都能继承现有金融技术环境,而国产2.4不仅很好的继承了现在技术环境还有所发展,这么好的科技成果为什么要视之为洪水猛兽,要排挤否定呢?就算是眼前现有金融技术环境有损失,那这种部门的小损失与国家的大损失比,也是微不足道的,央行科技司和银联为什么要极力夸大部门小损失,闭口不提国家大损失,弃新用旧,弃中用洋,对13.56情有独钟,执意强推日标13.56为中国移动支付的国家标准呢?背后的东西,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作者: 中华魂    时间: 2012-8-6 16:06
为部门利益可能是假象,是借口.

如此执着推日本13.56国标,真正的利益驱使应该是个人利益!!
作者: llll4511    时间: 2012-8-21 10:26
顶一个
作者: dengfj    时间: 2012-8-21 11:12
顶一个。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作者: 中华魂    时间: 2012-8-30 17:38
中海油收购美国加州联合石油公司,四川腾中重工三收购美国的悍马企业,都被美国政府一一阻挠。近期爆发的苹果与三星的知识产权之争更是被媒体称之为“世纪专利审判”。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仅仅是一个企业收购,都被美国政府以国家利益为由加以干预,而移动支付渗透到国家金融体系,关乎到国家经济命脉。面对这么重要的领域,一些利益集团却利令智昏,疯狂扼杀中国自主的原创技术成果,竭力推行日本系NFC技术,引狼入室。这是践踏国家利益、丧失民族气节的卖国行径!


作者: dragonseawave    时间: 2012-9-4 17:51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作者: fenghubiao8088    时间: 2012-9-21 08:44
同意,中华泱泱大国应该有自己的行业标准。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10-16 19:10
从国外看:

谷歌用云计算干掉NFC   苹果用PASSBOOK干掉NFC
这种东西算是哪的国际标准呢??

NFC在发达国家没有市场,只有中国银联把它吹捧成为国际标准,急不可耐的进行全国推广,司马昭之心.....急切为日本人占领中国市场开路!!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10-16 19:10
人民财评:美国会报告“提醒”中国重视信息主权    倪光南
http://it.people.com.cn/n/2012/1012/c1009-19237508.html

[1]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一纸报告,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要求政府阻止华为、中兴进入美国市场。所谓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这完全是美国国会报告无中生有、强加在华为和中兴头上的。

人们很清楚,这实际上是因为华为、中兴的产品性价比高,如果听任自由竞争的话,那么它们将会迅速扩大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人们还记得,前些年当华为刚崛起时,思科曾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但结果未能得逞。现在美国转为攻击华为中兴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也就不足为奇了。无论是攻击侵犯知识产权也好,还是所谓对安全构成威胁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维护美国企业的利益,维护美国国家的利益。

这一事件使人们更清楚地看到,美国经常采用双重标准:它可以自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但却对别国动辄扣上“违反自由贸易”的帽子。

华为和中兴已经声明它们的产品没有后门,不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美国仍不认可,还要联邦调查局深入调查,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贸易保护主义制造借口,另一方面倒也表明,至少美国政府认为,信息技术、信息产品是与信息安全密切相关的。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10-16 19:11
2] 实际上,信息安全主要是与信息核心技术相关,而不是与产品在哪里组装相关。例如2006年的“联想门”事件,美国也曾以安全为由,不许涉密部门采购联想的个人电脑。不过那时的反应没有这次那么大,美国还没有把联想告到国会,还没有让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我们当时就指出,联想电脑的软件和芯片等核心技术都是美国的,没有任何理由说联想电脑会威胁美国安全。对于用美国核心技术组装的联想电脑尚且如此,对于华为和中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美国当然更不能容忍它们扩大在美国的市场份额了。

现在的情况是,美国企业掌握了信息领域的主要核心技术,同时,美国企业占据了中国信息领域市场的重要份额。如果按照美国的逻辑,那么美国企业对中国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应该比华为中兴对美国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大得多了。例如,华为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仅占其总销售额的1%,而思科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要占其总销售额的16%。再如中国的个人电脑市场完全被微软和英特尔的技术所垄断。由此看来,如果要担心国家安全受威胁的话,首先应该是中国,而不应该是美国。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10-16 19:12
[3] 我们历来主张,为了保障信息主权和信息安全,应当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我国提了几十年,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近来很多地方提安全可控,原则上和自主可控没有差别。在操作层面上,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权、信息安全的必要条件,也是可以实际做到的,安全则更是一个奋斗目标,是需要长期持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在这个意义上,安全可控比自主可控的要求更高。但不管是自主可控还是安全可控,都需要可控,又因为现在信息领域的软件或硬件都发展得非常复杂,例如达到了数千万行源代码或数亿个晶体管的规模。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如果不是自己研发,实际上一定是不可控的。所以说“自主可控”或“可控”没有实质的差别。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自主可控”或“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权、信息安全的前提和可以切实做到的要求。

至于具体说美国企业提供的核心技术及其相应产品和服务有无“后门”,有无某些机构插手?这当然不能轻易下结论,简单地说是或否都不是负责的态度。但说它们的技术和产品不可控,则是没有疑义的,2008年的“黑屏”事件就使中国用户尝到了不可控的滋味。

如上所述,为了保障我国的信息主权和信息安全,我们应当坚持自主创新,发展自主核心技术。我国重要信息系统应当尽可能地采用“自主可控”或“可控”的软硬件和服务。

目前我国信息领域主要核心技术被美国企业所控制,重要信息系统大量采用它们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我们当然不主张搞贸易保护,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世界上并没有理想的、纯粹的自由贸易。只要还存在着国家主权,这种主权也会反映在信息领域,体现为信息主权、信息安全。因此,要在大力发展自主核心技术的同时,更要大力推广应用本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要学习发达国家对自己市场的保护意识和相应举措,要知道如果丧失市场的支持,本国企业和它们的技术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这次华为中兴事件有什么积极意义的话,那么,也许它能加强我们的信息主权和信息安全意识,能使我们更加重视以内需市场支持本国企业的发展,而不是一概地将市场资源无条件地贡献给外国企业。(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理事长)


作者: 创新救中国    时间: 2012-10-16 19:12
美国以安全为由调查华为中兴、华为,

央行、银联以开放为由压制国产2.45,把日本技术13.56列为中国国标,

    "中外合力打压民族企业,中国企业生存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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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17日报道,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将调查华为和中兴等中国企业在美国扩张业务的过程中是否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潜在威胁。在美国市场已屡屡碰壁的华为、中兴通讯等中国电信设备商,这次再遭美国国会发难。

在中国,央行、银联之流以开放接轨(鬼?)为由拼命压制本国先进技术,不惜把日本13.56技术列为中国的国标,明目张胆的卖国 .
作者: 桐镔    时间: 2012-10-25 15:40
利益驱使
作者: lolita    时间: 2012-11-9 11:12
技术标准抱着闭国的思想,有什么前途可言,鼓吹2.4G的摇旗者,倒在国际化的洪流面前是最好的殉葬者,民族情绪化的标准是颠覆的倒退
作者: wjq_1983    时间: 2012-11-9 11:15
来看大神分析滴。
作者: wjq_1983    时间: 2012-11-9 11:15
再赚2个刀币行不行?
作者: 飞扬0202    时间: 2012-11-9 17:46
应完全放弃13.56M,确立2.4G为国家标准。
作者: 授之以渔ht    时间: 2012-11-12 17:22
哈哈!这个PK题目很好,可惜了了!
作者: franckzxd    时间: 2012-11-12 17:30
知识产权保护是必须的
作者: liguoyang001    时间: 2012-11-23 12:25
ssssssssssssssssssss
作者: 0lysiyu    时间: 2012-12-4 10:32
支持正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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