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妈再次(准确说是第四次)公开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各大媒体反应与上次征求时如出一辙,一边倒集体唱空、甚至公开声称“网购5000块限额”。作为从业人员,小编感觉有责任为大家简单解释一下。
先说结论,《意见》影响的,不是老百姓,而是支付平台。小编用“三句话”简单解释一下。
第一句:对咱老百姓“没啥影响”
纵观各大媒体发声,大多存在三个误读,包括限制网购、限制转账、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等。
误读一:限制网购(一般人没资格用、要用U盾、限定5000块限额)
来源《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三)、第二十八条,主要意思:开户要交叉验证、超200块支付要银行授权、不符条件的账户只能支付5000甚至1000块。
误读二:取消转账(用户相互之间不能转账)
来源《办法》第十六条(二)、第十七条,主要意思:不符条件的账户只能转账至本人银行账户、银行转给支付账户须同人、支付账户转给银行须同户。
误读三:停办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不能干理财业务)
来源《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主要意思:支付机构不能办理泛理财业务(存取款、理财、担保等一大堆);不能为泛金融机构开户(P2P洗牌之说源于此条)。
其实,这些对老百姓没啥影响! ,因为,这些规矩,管的都是支付平台给咱们开的 “充值账户!” (比如支付宝的余额、微信的零钱等),而大家经常使用的“快捷支付”啥的都 “不受影响!” 。
第二句:支付平台“很受伤“
央妈不敢不管了!6月份,股市在17天内暴跌30%,不少人质疑,HOMS系统的分仓功能是重要原因之一。恒生电子的HOMS系统的伞形分仓功能,导致券商的实名认证体系名存实亡。要知道,这也是金融创新的“成果”啊。
同样,支付领域也因为金融创新导致风险。P2P携款跑路的事件便是例证。不少P2P公司,将其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支付,使其有可能利用虚拟账户挪用资金(汇付天下托管的P2P平台超过700家。)
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必然将逐步加强,让支付平台们很受伤,怪只能怪那些不听话的P2P了~~
受伤一:定位限定“通道”
《意见》的核心是:延续了互联网金融办法的宗旨,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就是“通道”。主要手段分析如下:
1.限制充值账户。提出各种使用限制,包括使用限额、转账对象等等。
2.提高管理成本。大大提高验证、风控等成本,以交叉验证为例,目前每个验证渠道费用在几块钱上下,每个综合账户开立成本要十几块,上亿用户可就……
3.共享用户信息。银行们轻松得到客户信息,银行从前头疼搞不清楚客户在网上买什么、投资什么,央妈帮忙搞定了,以后这些信息第三方支付都要给你们。
4.限定业务范围。不得直接办理非支付业务,意思就是要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
受伤二:要好多银子
意见要求全部“充值账户”都需要经过交叉验证,超过5个交叉验证的“综合账户”才能直接购买理财产品。目前,支付平台普遍引入了“宝宝类”理财,并于“充值账户”开通了自动申赎功能,这些账户都属于“综合账户”。因此,平台要么取消宝宝类理财产品的相关功能,就要花大笔银子补充验证信息。
受伤三:现金“红包”别想发了
现金红包的惯用手法大致是:平台为发送人开立一个“充值账户A”——发送人通过快捷支付将钱转到“充值账户A”——平台向其他用户发送邀请——抢到红包的用户默认自动开立一个“充值账户B”——平台自动将对应金额转至“充值账户B”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自动开立账户、开立账户无需验证、不同人之间转账等明显违反了意见要求。
受伤四:“银行梦”悲剧了
支付平台已经积累了大量客户,不满足于支付通道业务,纷纷想干银行。主要手段就是将“充值账户”当做客户的基本银行账户,并基于这个账户开展转账、理财、信贷、担保等,实现资金体内循环并形成“资金池”,俨然就是一个个“虚拟银行”。
意见通过对“充值账户”的管理,极大限制了这种“虚拟银行”模式的发展空间(一个客户几十块钱的成本、繁琐的管理手续、只能最多转账20万限额,很不划算)。
第三句话:三大方向,互联网金融“真正风口”即将来临
大家都喜欢赚“容易钱”~~这是“虚拟银行”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主流的原因,谁不喜欢用钱赚钱呢?但这不是互联网金融的理想选择,风险高、监管重、非平台化,显然背离了互联网本质。
所谓“赛翁失马焉知非福”。意见出台正好推动互联网金融回归到该干的事儿上,有做产品、做特色、做标准三个方向,小编曾经在之前博文中已经说明(见《当“风口”遇到“乱流”》),在此简单补充一下。
方向一:做“产品”,改造“产品和流程”
金融给人的感觉是复杂,本质根本是产品复杂。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第一个机会就是“对现有金融产品进行改造和整合”,余额宝给大家做了很好的示范(虽然P2P名声不好,但是一个好的方向),未来还有很多产品创新的空间。成功关键,在于平台能否适合自身特点、用户的喜好,对产品和流程进行适当改造,并与自有场景完美结合。
方向二:做“特色”,打造“金融场景”
金融给人的二个感觉是高深,但它再玄乎也只是个工具,用来解决用户的痛点。因此,平台的第二个机会是“将金融融入场景,使其贴近用户需求”。成功的关键,是平台能否将金融嵌入或融入到自己的业务场景中,用客户熟悉的方式,定位痛点、解决需求。如社交金融、搜索金融、智能资产配置、O2O金融等。
方向三:做“标准”,改变“商业模式”
金融给人的三个感觉是太多,包括产品多、公司多。多如牛毛的公司和产品相互竞争,之间形成天然壁垒,导致不少领域缺乏统一标准,例如保险,一千个产品一千个形态,用户无法比较、不知道价格是否划算。这是互联网的最大机会所在,建立标准、输出标准、掌握数据,第三方支付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样,短期内能够“输出产品”、长期则能够实现“智慧金融”(智能评估、智能推荐、配置),接近完美互联网金融形态。
互联网金融“真正风口”即将来临——互联网理财平台研究报告(2)
作者: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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