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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备付金合作银行的两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zilu1018    时间: 2013-11-21 09:20
标题: 关于备付金合作银行的两个问题?
1、根据6月出台的《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在同一备付金合作银行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
我的问题是,在同一个省,在A市与某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合作,就无法在B市与同样一个银行的分支机构合作吗,?

作者: 酒城布衣    时间: 2013-11-21 11:46
围观、沙发
作者: bartonzhu    时间: 2013-11-22 08:40
只要有总行的授权,每个支行都可以开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但是如果是存管银行,一个省只能开一个备付金存管账号。
作者: janecn    时间: 2013-11-22 09:50
我想请问下这个所谓的“6月出台的办法”是几年前那个,还是最近又出什么了?
作者: slunt    时间: 2013-11-29 16:03
没有规定只能签订一家,而且一般都是和总行签订;另外,只要你有钱,都可以签订。
作者: zero959    时间: 2013-12-3 10:55
备付金合作银行的规定是在全国只能开立一个,比如A银行作为合作银行,全国只能在A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立一个收付账号,可以多开汇缴账户,然后可以和多家B银行C银行签订合作银行,但在B银行和C银行也是遵照A银行一样,只能全国开立一个收付账户,多个机构开汇缴账户。
而你的问题的答案是,是的,无法在另外一个城市与同一个银行的分支机构合作了。
作者: zhoujunhncs    时间: 2013-12-3 14:55
楼主明显理解错误。这条规定是要求在同一银行(无分支机构的)或者同一个支行,只能开立一个收付账户。
作者: zhoujunhncs    时间: 2013-12-3 14:58
再不不懂的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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