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er 发表于 2011-6-6 18:58:40

“第三方支付”(预付卡)中被忽略的税收问题研究

1.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先行开具发票的,尽管货物
未实际销售,仍在此时点产生纳税义务;
2.由于客户未实际购买,商家在此时是否单就此部分
完整缴纳增值税值得关注,现实当中亦存在无法获
知客户实际刷卡时适用 17%或 13%税率的问题。较
多可能的情形是商家只就当期系统实际销售计算应
税收入,由于普遍存在发票开具额小于销售额的情
形,以致此环节被遗留于未开票的范围中被忽视。

ratfish 发表于 2011-6-7 10:17:52

顶楼主!!!!!!!!!!!!!!

newnova 发表于 2011-6-7 15:24:46

感谢感谢!:lol

lukeyang 发表于 2011-6-15 10:37:35

有点意思!

48895277 发表于 2011-6-16 17:01:43

有深度。

蛋炒饭 发表于 2011-7-5 08:55:37

学习了,感谢

fenghubiao8088 发表于 2012-9-19 13:40:00

好东西   

活力ldsjane 发表于 2012-9-20 16:13:22

为这个税项的处理专门注册的

活力ldsjane 发表于 2012-9-24 13:22:48

找到了一个更好的资料,怎么共享呢?

平凡与奢华 发表于 2012-10-28 19:03:47

学习了,这类的资料找了好久了: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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