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是正想申牌的支付机构可以与银联合作吗
见2号令,第4条 “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企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请问各位老师,针对此条款,获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机构能够和银联合作吗?仅以一般户作为以后合作资金往来的账户
或者,如果是一家还未获得牌照的,但又想以后申请牌照的支付机构可以和银联合作吗?如果合作了,会影响以后支付牌照的申请吗,谢谢大家!
肯定可以合作啊 不影响支付牌照申请,支付牌照申请条件好像与此无关 铜牛 发表于 2015-6-9 10:21
肯定可以合作啊
那第四条的规定,能麻烦您解读下么? 如果作为支付机构和银联合作,银联也算支付机构资质啊,2家合作,肯定会有资金往来嘛,这不算违反规定? 还是说,这种行为压根就算不上相互间的货币资金存放 新手看来,这个问题上肯定可以合作的
页:
[1]